观点解读:技术要素市场如何培育
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在创新驱动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要将发展动力由传统的劳动力、资本、土地三大要素驱动,转换为创新驱动。将创新作为发展第一动力,相应地就需要培育完善的技术要素市场体系。
发展技术要素市场既是对市场经济业态或范畴的新探索,更是一项建设高标准市场经济体系的体制机制变革。因此,发展技术要素市场需要秉行创新和改革思维,坚持不懈进取,促进科学技术在国民经济中的植入。
技术要素市场的特性
就技术要素的本质和属性而言,不同于其他常见的生产要素,其往往具有依附性和不具有“具象”的形态,大多需要依附于特定研发组织或科技人才而存在。因此技术要素常常无法如一般生产要素一样,可以剥离与依附者的关系进行价值交换,这是发展技术要素市场与发展土地、资本、劳动力和数据等要素市场的不同之处。
这种特殊性从目前我国对技术交易登记合同的统计归类就能看出端倪,技术合同交易是反映现实发生的技术交易活动的一项指标。2019年科技部火炬中心统计的全国登记技术合同交易额总计为22398.4亿元,其中技术转让合同2188.9亿元、技术开发合同7177.3亿元、技术服务合同12418.1亿元、技术咨询合同614.1亿元。其中只有技术转让可以认为是像一般商品一样完成了价值形态在依附关系上的剥离,但这一比例仅占9.8%。大量技术要素的流通和交易,如登记技术合同中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都需要有技术要素所依附的组织和人才载体参与才能发生。因此,相比土地、劳动力、资本、数据等要素市场,技术要素市场发展的不确定性最高、难度也最大。
技术要素市场发展的四个阶段
发展技术要素市场不是一个全新课题,上世纪80年代伊始,我国就开始了技术要素市场长达40年持续不懈的探索。这一探索过程与不同阶段的国家使命紧密关联。
第一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目的在于承认技术要素的商品属性、树立和强化对“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正确认识。典型标志是1980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其中提出,“对创造发明的重要技术成果要实行有偿转让”,从此开启了我国技术要素进入市场的过程。
第二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伴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启动和贯彻落实“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科技发展方针,我国开启了技术交易场所、技术转移中心等的建设,目的在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为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定规则和搭平台。典型标志是1985年发布《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促进技术成果商品化,开拓技术市场。此外还有1985年4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1987年12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这些举措使我国技术市场进入了快速成长期。
第三阶段是进入21世纪,我国技术要素市场日臻成形,进入了向有效发挥市场功能、促进科技体制改革和助推自主创新的发展期。该阶段技术要素市场建设的目标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目标紧密关联,由此也助推了我国技术要素市场规模和体量的发展。到2020年,我国共登记技术合同549353项,成交金额28251.51亿元,并分别较2019年有13.48%和26.13%的高速增长。
回顾长达近40年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我国技术要素市场各阶段都深度融入了国家发展的战略进程。目前,我国正在进入技术要素市场的新发展阶段,也就是第四阶段。
新时代发展技术要素市场的要义与命题
技术要素的特殊性导致技术要素市场发展存在诸多内涵、边界、形式和路径等方面的模糊,但国家使命导向一直是不同阶段的基本遵循。由此可以总结我国发展技术要素市场的基本逻辑: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外在表现为丰富市场经济的成分和内容,实质则是为承载国家发展的战略使命。
基于此,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0年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办、国办今年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高位确立了新阶段我国发展技术要素市场的国家导向和目标使命,所提出的“配置”“体制”和“体系”等问题无一不与市场关联。由此可以解读新时代发展技术要素市场的要义在于:发展以市场为抓手、遵循市场规律和用好市场手段的技术要素市场体系,构筑起能够充分发挥技术要素作用的市场化体制机制,有效促进科技创新。
目标使命之下,需要从响应变革趋势和直面新发展挑战着眼,通过增进市场行为、强化市场意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作用,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活化科技创新要素的功能和作用、物化和提升科技创新产出的价值。由此,“优化”“活化”和“物化”就构成了新时代我国发展技术要素市场的三大主要命题。
